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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03日 21:36
先进功能材料及介观物理重点实验室是材料物理学科及相关的物理与化学学科的高层次人才培养基地和科学研究基地。为规范实验室管理,保证实验室仪器设备的正常使用,确保发挥仪器设备的效益以及实验室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人员职责
1.实验室设主任1名,副主任2-3人,实验室主任全面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实验室设专职管理人员1名,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工作。公用大中型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主任委派专业技术支撑人员专管,其他设备委派教师或有经验的高年纪研究生兼职管理,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使用。
2、实验室管理人员应做好以下职责工作:
(1)做好仪器设备的管理、维护与自检工作,建立分类账,做到账物相符
(2)做好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包括:实验室日志:记载各次实验及其它与实验有关的各项工作;实验室技术档案:记载研制、代用、改进实验装置和自制工具情况;实验室事故纪录。
(3)负责对进入实验室的实验申请做出安排调整。
(4)负责分管大中型仪器的操作、分析测试试验,向实验人员提供规范化、标准化的实验报告。
(5)保持实验室的整洁。实验室内不得任意堆放杂物,废物要及时清除,临时有用的物品要堆放整齐。
(6)严格执行安全制度,确保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按规定做好三废处理工作,熟知火警、触电、爆炸等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办法。
二、进出人员管理
1、凡本系、本实验室教师均有权申请进入实验室工作,使用本实验室设备。
2、工作岗位和实验研究固定在本实验室的教师和研究生可申领自动门卡或房间钥匙。实验室专职管理人员负责自动门卡和钥匙等发放,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收取门卡和钥匙押金50元后,发放门卡和钥匙。
3、凡使用门卡和钥匙进入实验室的教师和研究生应严格遵守实验室有关规定,门卡和钥匙不得私自借与他人使用。
4新进实验室人员应进行实验室规章、安全制度及仪器使用的常规教育,指导、协助使用者正确使用仪器。经培训后并被认定有合格者方可使用有关实验设备。
    5、教师调离本单位,或研究生毕业离校应交回门卡和实验室钥匙。
三、仪器设备管理办法
1、各种仪器设备建立专人负责制,实行档案管理制度,建档建卡,做到技术档案资料齐全、完整。
2、大中型仪器设备由专管人员制定操作规程。万元以上仪器一律挂牌,标明仪器专管人,仪器性能,主要技术参数与应用范围。
3、使用设备者须经过专门培训方能上机操作,使用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对有潜在危险性的实验,做实验时要有安全措施。
4、仪器设备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发生事故,研究生应主动向实验室专管人员报告。仪器负责人应按规定立即向实验室主任或学校有关管理部门报告,并写出事故报告。各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应记录备案。
5、教师和研究生使用设备要经常注意清洁和定期维护保养。实验室的仪器设备一律不许任意拆改,确因工作需要必须拆改时,应事先报实验室负责人批准。
6、实验室仪器设备以及随机资料、软件、工具等一般不外借,如特殊需要,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外单位非客座研究人员若需来本实验室使用仪器设备要经实验室主任审批,并按规定收费。
7、需使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预约登记。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实验室中的任何设备,不得将与实验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擅自使用设备,或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的损坏,追究使用人的责任直到赔偿。
四、仪器设备使用收费方法
1、实验室仪器设备实行两级管理制,其一是尖端仪器设备和大型共用仪器设备管理,这部分仪器设备使用由实验室统一管理,仪器设备使用费主要由使用人承担,实验室给予一定的机时补贴,其维护归实验室;其二是专业仪器设备管理,本单位教师、客座人员和研究生使用不收取费用,实验室补贴仪器设备维护经费。
2、仪器设备和大型共用仪器设备优先保证本单位教师、研究生的科研教学使用,每周5原则上只供本单位人员使用(本单位任务量大时每周4、周5两天供本单位人员使用)
五、实验室安全管理
1、实验室必须认真贯彻学校有关安全制度,要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教育,明确各室和各设备安全责任人。
2、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对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质的领用、保管、使用的管理;贵重物品和高档设备,要专人保管。
3、加强对水、电、气、火源及油料的管理,要经常检查管道线路及开关的安全。室内严禁擅自乱拉电线,严禁带事故隐患运行;要正确使用和维护电子和电气设备,非工作时不得使用空调、烘箱和电炉等。
4、仪器设备在使用过程中要有人值班,下班时负责关掉各个水、电开关,进行安全检查。
5、实验室要保持安静、整洁的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秩序,实验室通道、门口不能堆放任何杂物,实验室内不准吸烟,不准闲杂人员出入。
6、要经常检查防火、防盗安全防范措施,按规定放置消防器材,不得挪作他用。发生意外停电情况时,及时正确处理正在进行的实验和设备。管理人员在离开实验室前必须检查并确认所有水、电开关已关闭。
7、一旦发生事故,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对违反安全规定造成事故的,要追究个人责任,并实行赔偿制度;情节严重者,除经济赔偿外,还要酌情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其他
1、实验室节假日实行报告备案制度,拟在节假日期间继续工作的人员应向实验室主任报告。
2、节假日期间实验室安排专人值班,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履行管理职责,发现异常情况立即报告,确保实验室人员和设备安全。
                             陕西省先进功能材料及介观物理重点实验室
               西安交通大学理学院材料物理系
                                                    2008年7月17日
备注:本管理制度2008年7月17日经材料物理系全体教师讨论通过。